今起实施!市民出售报废产品,资源回收企业可“反向开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反向开票”。

在香洲昌业路旧货市场,市民交售二手物件数量庞大。

根据公告内容,需要提醒珠海市民注意的是,这里的报废产品,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产品。出售者,既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的自然人,也包括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的自然人;且按规定应符合连续不超过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

相关回收企业如何申请“反向开票”?

实行“反向开票”的经营主体既可以是资源回收企业,也可以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反向开票”,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反向开票”申请时间、回收报废产品类别、销售报废产品适用增值税计税方法等。同时,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商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报废产品”适用范围是什么?

为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国家税务总局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增加了“报废产品”类编码,下设十类报废产品编码,具体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以及其他报废产品。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时,以及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自行开具发票时,均应当在“报废产品”类编码中选择正确的编码。如果销售的报废产品不属于上述十类报废产品,应当在“其他报废产品”类编码中选择对应的编码,并填写报废产品的具体品名。

“反向开票”具体可开具什么发票?

税务部门指出,如果资源回收企业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文字:苏振华 图片:苏振华 编辑:彭晶 责任编辑: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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